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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80052
- 處分日期
- 2017/08/29
- 違規日期
- 2017/06/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6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梧棲區興農里中央路一段352號)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運作中,現場製程原料(塑膠粒或回收料)經押出機押出後抽絲、冷卻、造粒後即為成品,其押出機之廢氣經收集至洗滌塔處理後,由排放管道排放,另依貴公司所提供原物料報表,其105年塑膠粒產量為3631.658公噸/年(許可公告總設計產量或實際產量達1000公噸/年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許可公告應取得設置、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自106年08月29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命立即停工,並限期於106年9月29日前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申請。限改日期:106年09月29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同法第57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中央路一段三五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中央路一段三五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