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8-110025
- 處分日期
- 2019/11/11
- 違規日期
- 2018/1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8月19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台端承攬「石化事業部辦公室內部及外觀維護工作」(管制編號:E1902719),107年12月至108年4月營建混合物(R-0503),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玉屏里後勁南路七巷一六弄一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