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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10007
- 處分日期
- 2022/11/11
- 違規日期
- 2022/10/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0月6日派員稽查,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證字第H1202-07號」操作許可證,稽查時現場污染源運作中,現場逸散管辦查核結果:原物料堆置區覆蓋防塵網,惟未達堆置區面積百分之八十以上,記缺失4點;車行路徑鋪設鋼板,惟表面覆蓋泥土髒污,且有明顯色差,記缺失4點;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出入口及鄰近路面有明顯色差,記缺失4點;以上共計缺失12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康安里內柵路一段六○巷七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康安里內柵路一段六○巷七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