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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20038
- 處分日期
- 2020/02/13
- 違規日期
- 2019/07/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7月26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收受廢鋁(R-1304)進行再利用行為,惟未檢具再利用檢核表,向本局提出再利用登記檢核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6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橋頭區中崎里通燕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橋頭區通燕路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