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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40003
- 處分日期
- 2019/04/03
- 違規日期
- 2019/01/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7年10月23日向基隆關報運進口塑膠廢料乙批(進口報單:AW/07/J82/448/G3206號),經基隆關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31日勘查該批貨物,發現來貨第4項(PSLUMP)塑膠廢料,含有金屬物質,非屬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熱塑型廢塑膠之規定,判定為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惟未依規定向本局申請核發許可文件,逕行輸入一般事業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工四路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工四路3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