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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60013
- 處分日期
- 2019/06/13
- 違規日期
- 2019/04/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臺南市安定區港口段0193-0112、0193-0111、0193-0086、0200地號進行露天堆置具逸散性土石方,現場量測堆置物體積約1萬2,447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堆置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堆置場作業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08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保社里旗楠路八○巷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中榮里許中營二四之一一、之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