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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70061
- 處分日期
- 2024/07/29
- 違規日期
- 2024/01/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月11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下稱非有害廢集塵灰)及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下稱一般性飛灰)等事業廢棄物,於111年7月至112年7月間以每公斤支付新臺幣5.5至7.5元,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並遭棄置至苗X縣苑X鎮順X段2X5-2、2X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經核算數量約1X7.04公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港墘里興業路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港墘里興業路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