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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90006
- 處分日期
- 2017/09/06
- 違規日期
- 2017/06/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官田廠從事電弧爐煉鋼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6月20日派員執行106年電弧爐煉鋼業爐碴流向督察計畫,督察時發現貴廠部分事業廢棄物氧化碴、還原碴混合貯存,貯存設施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