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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6-070007
- 處分日期
- 2017/07/28
- 違規日期
- 2017/06/28
- 違反法條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處主辦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4點。2.車行路徑:工區內主要道路至出入口未採行防制措施,有明顯揚塵,記缺失10點。3.物料堆置;工區內土石方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雖有機具在旁,但現場無操作,記缺失10點。4.工地出入口: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明顯髒污,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34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4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及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新北市新店區安坑一號道路第二期工程(玫瑰路至安泰路)工程(管制編號:F105F54004-1)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