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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10003
- 處分日期
- 2024/01/08
- 違規日期
- 2023/10/3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屬食品製造業,於貴公司台南分公司廢水處理設施採取水樣,檢測結果:抽水站(T01-2)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100mg/L(許可登載2970 mg/L) 、懸浮固體檢測值3670mg/L(許可登載222 mg/L);放流槽(T01-12) 懸浮固體檢測值29mg/L(許可登載27 mg/L);抽水站(T02-2)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830mg/L(許可登載3000mg/L) 、懸浮固體檢測值305mg/L(許可登載271 mg/L),與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本案於112年11月21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273)限期112年12月25日改善完成,於112年12月22日函報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2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3-020004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潮洋里政北二路二八二號二九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永就里中山路二五九號A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