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興牧場
- 文號
- 41-106-030002
- 裁罰機關
- 南投縣
- 處分日期
- 2017/03/08
- 違規日期
- 2017/01/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出示身分證明文件。2.本局於106年1月12日15時0分派員至現場稽查,稽查當時該場面西邊周界外水溝有明顯疑似汙泥漂浮物,進入場區廢水處理設施巡查,其曝氣池西方山溝有污泥殘留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坪頂里股坑巷一九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股坑巷19-6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