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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4/15
- 違規日期
- 2022/03/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3月3日環署循字第1111027806號函,於111年3月10日清查查飛O科技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分公司目前設置之甲級廢棄物專責人員林○○兼任輝O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職業安全管理師及敦O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廠職業衛生管理師,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相關規定,本局依法告發並限期於文到7日內改善完成,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最重可處新臺幣3百萬以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南興路九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南興路九一號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