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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110002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違規日期
- 2022/07/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月○○日赴貴公司執行督察,貴公司領有新竹縣政府核發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處理項目為非有害廢液或溶劑(廢棄物代碼:D-1504)及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廢棄物代碼:C-0301),查核現場收受之一般事業廢棄物(D-1504)與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之桶槽混合貯存於廠區旁停車場,雖貴公司表示皆為空桶,於明顯處未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關西鎮南新里新城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關西鎮南新里9鄰新城1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