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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6-090004
- 處分日期
- 2017/09/07
- 違規日期
- 2017/05/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所辦理「泰山區106年度道路橋樑及附屬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合約)」(管制編號:F106FGZ014-1),未於106年4月6日繳款期限前繳納營建工程空污費,即先行開工,遲至106年8月18日始完成空污費繳納,逾期30日以上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 裁處依據
- 本案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第1項中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三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內「泰山區106年度道路橋樑及附屬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合約)」(管制編號:F106FGZ014-1)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