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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廠

文號
40-106-06002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6/13
違規日期
2017/03/2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來函所示,於於105年6月至106年1月份期間針對事業廢棄物申報流向情形進行勾稽,貴事業三廠申報缺失情形如次:1. 非製造程序(000000)之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D-0104)、廢氣處理程序(000004)之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C-0110)、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260041)之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C-0110)、廢木材(R-0701)、廢酸性蝕刻液(R-2501),於105年6月至105年10月未申報貯存情形。2. 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260041)之廢酸性蝕刻液(R-2501),於106年1月之產出、貯存及聯單申報質量不平衡。前述情形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大有二街一四號
違規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申報系統勾稽查核)
統一編號
8486079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