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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勇交通有限公司

文號
21-113-11022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11/26
違規日期
2024/09/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輝勇交通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90-ZT車輛於113年9月24日5時49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北堤,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限於113年12月10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山腳路一六九之三八號二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北堤
統一編號
8969162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