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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20009
- 處分日期
- 2024/02/19
- 違規日期
- 2023/12/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490-03及府授環空燃證字第N0021-01)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8日派員稽查,查現場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1、A002及A101、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A004及A104儀表損壞無讀值,無法依許可規定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113年3月31日期限屆滿前請提出M01製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改善證明文件或其他操作許可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
限改日期:113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二水鄉合興村南通路一段二○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二水鄉合興村南通路一段二○巷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