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貿企業社
- 文號
- 43-111-010001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1/10
- 違規日期
- 2020/11/30
- 違反法條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1月30日派員前往貴企業社執行稽查,見係從事廢塑膠回收、破碎等相關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因貯存場所物料掉落地面未具有防止掉落之必要設備或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玉井區豐里里豐里六○之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玉井區口宵里段210、211、211-13及211-41地號
- 統一編號
- 2645694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