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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貿企業社

文號
43-111-01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1/10
違規日期
2020/11/30
違反法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1月30日派員前往貴企業社執行稽查,見係從事廢塑膠回收、破碎等相關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因貯存場所物料掉落地面未具有防止掉落之必要設備或措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玉井區豐里里豐里六○之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玉井區口宵里段210、211、211-13及211-41地號
統一編號
2645694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