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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20006
- 處分日期
- 2024/12/18
- 違規日期
- 2024/09/1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廠從事食品製造之醃製作業,本局於113年9月18日10時30分派員稽查,查獲員工清洗醃製肉類之器具所產生含油脂黃色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排放於廠外溝渠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暨環境部113年1月16日公告修正「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附表;「行為樣態……四、未達本法公告事業管制規模之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主管機關認定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或沿岸規定距離,影響水體品質:(一)從事食品製造、發酵、屠宰製程。……。 」之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13年9月25日派員複查,已清理改善完成,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溝墘里大業路二三六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太明路2巷1弄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