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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60010
- 處分日期
- 2025/06/17
- 違規日期
- 2025/05/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證字第H7436-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17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稽查時污染源蒸氣鍋爐(E201)作業中,查獲貴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之輸送至排放管道口間管壁有破損情事,致使廢氣由管壁破損處排放,而未經由許可證核定之排放管道口(P201)排出,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南路一五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榮工南路15之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