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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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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70008
- 處分日期
- 2018/07/12
- 違規日期
- 2018/06/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刷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經以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106年5月至107年3月廢棄物申報資料並派員稽查,發現申報106年7月、106年12月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107)銀及其化合物,產出量及貯存量與實際狀況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二(三)1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錦和路28號1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錦和路2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