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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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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90004
- 處分日期
- 2020/09/10
- 違規日期
- 2020/06/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本局於109年06月17日派員至貴社督察發現:1、貴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運轉中,其洗滌器(A001)之洗滌液流率為零(許可流率為100~250L/min),pH計監視器pH值為2.6(許可之pH值為7~10),2、未依許可內容記錄及留存防制設備之檢查、保養、維修等相關記錄表,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里成大街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安招里成大街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