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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090032
- 處分日期
- 2023/09/14
- 違規日期
- 2023/04/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4月28日勾稽環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及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111年12月27日貴公司所屬車輛(頭車:6*7-W7;尾車:8*-GZ)清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燃煤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至再利用機構「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港廠」(遞送聯單編號:F170073611113033)再利用,未依規定於到達產源及處理機構(含再利用機構)時,刷取申報聯單上之條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中興里福德二路二一五號一○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中興里福德二路二一五號一○樓之二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