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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10012
- 處分日期
- 2025/01/16
- 違規日期
- 2024/11/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1月27日執行威致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官田廠(以下稱貴廠)許可證稽查,發現貴廠堆置場作業程序(M03)之室外電弧爐煉鋼氧化碴(石)堆置區(X003),原應堆置氧化碴(石),惟現場亦堆置廢鐵未符合許可證可堆置物種,違反空污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4年05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