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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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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1/02
- 違規日期
- 2019/11/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新化廠為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定義之紡織業,本局於108年11月7日派員會同貴公司新化廠人員執行陳情案件稽查,現場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新化廠有樣品染色程序,並有廢水產出(約2L/day) ,另查發現貴公司新化廠員工餐廳與宿舍產生之生活污水,逕由貴公司新化廠辦公室旁之雨水排放溝排放至廠房後之排水溝,惟貴公司新化廠之廢(污)排放許可證並未登載上述情事,顯未依許可內容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廢(污)水排放許可證變更或檢具相關改善完成或補正文件之資料,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3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附表三、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一巷三○弄九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山腳里頂山腳五四之九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