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宏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6-060012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6/12
- 違規日期
- 2016/12/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2月28日9時許派員前往與各局處聯合稽查,經查該址為濟宏企業有限公司,現場從事電鍍業,係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經查現場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貯留許可,場內所產生作業廢水收集處理後回收使用,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並責令其立即停工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自106年06月12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三段一九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3段192之10號
- 統一編號
- 23848540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