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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園餐廳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1-109-120529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12/16
違規日期
2020/10/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0月30日21時2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從事餐飲作業,現場雖設置油水分離槽設施,惟無法有效防制及處理,致使含油污水排出污染周遭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區後龍里民權路二四六、二四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248號
統一編號
8664845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