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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3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3/02
- 違規日期
- 2017/10/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6年8月勾稽貴公司新竹工廠(管制編號:J5900222)105年11月至106年5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6年10月23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新竹工廠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製程代碼:250039)產生之廢紙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699)於105年11、12月及106年2月至5月廢棄物產出量(0.04、0.03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0.01噸/月)之10%上限,未向本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一三六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10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