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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20011
- 處分日期
- 2021/12/28
- 違規日期
- 2021/12/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110年12月1日及12月2日至貴公司新埔養雞場(地址:新竹縣新埔鎮○○路○○巷○○號)稽查,貴場產出之死廢禽畜廢棄物貯存區,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該貯存區亦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設備及排水收集設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第1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八七號一七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埔鎮新龍路576巷18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