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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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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10-110003
- 處分日期
- 2021/11/25
- 違規日期
- 2021/11/01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捷運新店線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環境影響說明書」開發單位,本局至開發案現場執行監督作業,發現與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不符,核屬未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切實執行。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市民大道一段二○九號一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環河段9地號等70筆土地、北新段2、3等2筆地號、中正段165等15筆地號、中華段750等35筆地號共計122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