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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50013
- 處分日期
- 2021/05/17
- 違規日期
- 2021/03/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公司(位於:本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210、210-1、210-2、210-3號)從事皮革生產作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110年3月3日現場督察時發現其廢水處理設施粗篩機產出之5個太空袋裝廢皮革(D-1699),於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於110年7月17日完成廢棄物貯存地點中文標示,屆期仍未改善,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10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二一○、二一○之一、二一○之二、二一○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二一○、二一○之一、二一○之二、二一○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