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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文號
23-099-020002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0/02/04
違規日期
2010/01/1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所定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6條第2款之規定,即未於開工(98年8月4日)前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且逾期30日以上,依同法第55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三三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大村鄉南勢社區南勢巷
統一編號
6000120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