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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第二牧場(待解列)

文號
30-101-05000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2/05/29
違規日期
2012/04/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期101年6月30日前檢具回復原許可登記事項相關證明文件〈相片〉報請查驗,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二林鎮華崙里二溪路七段一三七巷二三六號(塗子崙段外崙子腳小段五五四至五五九、五六一、五六二、五六二之一、五六五至五七○、五七六、五七七、五九四、五九五等一九筆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二林鎮華崙里二溪路七段一三七巷二三六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