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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30007
 
            
            
            
                
- 處分日期
 
                - 2025/03/10
 
            
            
                
- 違規日期
 
                - 2024/12/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3**-**號),稽查時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檢驗,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3.69(限值: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金寮里光武街三○巷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光武街30巷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