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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20002
- 處分日期
- 2024/12/03
- 違規日期
- 2024/06/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2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部辦理之「擬定土城細部計畫(配合土城彈藥庫附近地區為司法園區)」為從事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開發行為,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並經核准後始得施工,惟稽查時現場正進行拆除、整地階段,然提送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尚在審查中仍未核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柑林段95地號等616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