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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畜牧場

文號
30-113-05001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4/05/30
違規日期
2024/04/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16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0.44 倍,化學需氧量濃度為 1,07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0.78倍;另經查該場111年第1期(即111年上半年度)迄今,放流平均 水量超過核准水量150CMD。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臺端應於113年7月31日前,有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內容,請檢具恢復原許可操作或申請辦理許可變更等相關證明文件;有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內容,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3年4月23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限改日期:113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下崙村崙豐巷一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下崙村崙豐巷1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