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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80026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違規日期
- 2019/08/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彌陀區文安里文安北路10號從事其它塑膠製品製造業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未領有操作許可證。本局稽查人員於108年8月7日執行稽查,依據貴公司提供104年油墨總實際年用量已達五噸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四批第二類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本局稽查當日,貴公司正常操作中,惟未取得操作許可前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彌陀區文安里文安北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彌陀區文安里文安北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