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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50008
- 處分日期
- 2025/05/14
- 違規日期
- 2025/04/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稽查時現場未作業,該場領有設置許可證(證號:府環空設證字第P0962-00號),尚未取得操作許可證,惟現場4座砂石堆置區已進行砂石堆置,座落在麥寮鄉吉安段23地號,上述地號屬礦業用地,堆置區1丈量堆置體積長:16.45公尺,寬:27公尺,高:1.4公尺,約207.27立方公尺,堆置區2丈量堆置體積長:13.6公尺,寬:50公尺,高:9公尺,約2040立方公尺,堆置區3丈量堆置體積長:13.6公尺,寬:14.1公尺,高:9公尺,約575.2立方公尺,置區4丈量堆置體積長:44.25公尺,寬:12.6公尺,高:6.35公尺,約1184立方公尺,總共:堆置區1+堆置區2+堆置區3+堆置區4=4007立方公尺,加總已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環境部公告第5批應申請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2.查該場領有固定源設置,但尚未取得操作許可證,現場已進行堆置,堆置量為4007立方公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依法吿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麥寮鄉吉安段○○二三之○○○○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麥寮鄉吉安段2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3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