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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0-010083
- 處分日期
- 2021/01/28
- 違規日期
- 2021/01/05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作為,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該公司於109年11月8日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本局限期於109年12月8日0時整前改善完成。二、本局再於110年1月5日7時55分派員前往複查,並於同日8時1分於周界外測得抽油煙機設備運作均能音量為65.5分貝(背景音量為59.2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64.3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區三民路一段一一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區三民路一段11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