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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堂有限公司

文號
22-110-01008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1/28
違規日期
2021/01/05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作為,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該公司於109年11月8日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本局限期於109年12月8日0時整前改善完成。二、本局再於110年1月5日7時55分派員前往複查,並於同日8時1分於周界外測得抽油煙機設備運作均能音量為65.5分貝(背景音量為59.2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64.3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南區三民路一段一一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南區三民路一段11之1號
統一編號
5083206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