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合順磚廠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2-020012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3/02/09
- 違規日期
- 2022/08/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核貴公司地下水補充至回收池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109及110年度校正資料,未依規定每年至少校正一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貴公司已於陳述意見時提供(111年度)地下水補充至回收池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校正資料,故本案不另訂限期補正或改善期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山腳路一八四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山腳路184號
- 統一編號
- 59021754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