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4-114-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1/09
- 違規日期
- 2024/11/15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3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負責人核發日期為113年2月16日,惟遲至113年10月30日才向本局申請核可文件變更負責人,經本局於113年11月15日派員前往確認,貴公司確實未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於60日內完成負責人變更,顯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3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3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1條第3款暨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環工路五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