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7-04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違規日期
- 2018/03/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中廠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21-00號),核對106年度原物料報表,原料RO水年使用量為214.561公噸,已超過許可證登載條件110%(RO水年核定用量177公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5月2日。請於限改日期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5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貴公司台中廠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21-00號),核對106年度原物料報表,原料RO水年使用量為214.561公噸,已超過許可證登載條件110%(RO水年核定用量177公噸)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三十九路四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39路4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