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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20017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違規日期
- 2017/11/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106年11月7日至貴公司查核,發現貴公司辦理廠內管線、設備等物品之拆除作業所產出之D-0299、D-0701及D-0899等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無中文標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依法完成該批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及申報相關事宜。限改日期:107年03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六○七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二號B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