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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茂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30-103-04003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4/04/23
違規日期
2014/02/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貴公司於103年4月2日以103040201號函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請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03年4月25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及真色色度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3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國中路十股巷一○九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國中路十股巷109號
統一編號
8042703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