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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光有限公司

文號
30-111-11001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2/11/29
違規日期
2022/03/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該公司於本縣伸港鄉彰新路7段470號從事金屬震動研磨相關加工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3月17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而逕行將製程廢(污)水收集貯存於廠區內槽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東崎里東崎六巷三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伸港鄉定興村彰新路七段470號
統一編號
2686941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