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1-040029
- 處分日期
- 2022/04/18
- 違規日期
- 2022/02/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OO環保有限公司111年2月23日清運車輛(車號:KEL-OOOO)載運貴公司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載運之廢棄物含廢電線皮(PVC材質廢棄物),遭部分遣返(可撿拾分離,由原車載運離廠),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項規定,上開廢電線皮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園茂路九九巷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