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01000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01/12
違規日期
2017/10/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稽查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0月20日前往貴公司「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廠」(管制編號:D8900818)執行再利用作業督查,經查貴公司新化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廢棄物化學處理程序(M02)),再查106年7月3日至15日間袋式集塵器(A201)及洗滌塔(A202)紀錄表單欄位項目,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記錄應紀錄之項目或其數值,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關廟區關新路二段五六七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化區知義里新和庄一○號
統一編號
8036974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