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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70009
- 處分日期
- 2021/07/19
- 違規日期
- 2021/04/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現場製程屬金屬加工程序(M01),查核時製程正常運作中,其製程流程略為原料(鋼材)→裁切→噴砂→鍛造→研磨→沖床、銑床→成品,現場設備計有環帶噴砂機3台、滾筒噴砂機2台、加熱爐1台、油槽1台、鍛造機1台及研磨機5台。貴公司109年研磨材料使用量符合環保署公告第六批金屬加工程序其中從事乾式噴磨(噴砂)處理程序之總實際研磨材料用量3T/Y以上之列管條件,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操作,惟查核當下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令立即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並令停工。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中山路三六○巷二八弄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中山路三六○巷二八弄三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