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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90023
- 處分日期
- 2021/09/14
- 違規日期
- 2021/04/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作為,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28日10時42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西湖路436號稽查,查獲貴農場於該址種植菇類,現場培養用木屑於露天堆置並以地下水灑水以防止粉塵逸散,其所產生之含木屑滲出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由後方排放口流入側邊大排水溝,當下採集水樣之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為120mg/L、生化需氧量3,490mg/L。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西湖路四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西湖路43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