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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110009
- 處分日期
- 2022/11/21
- 違規日期
- 2022/05/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彰化市牛稠子段下廍小段140地號等從事住宅新建工程,本局於工區外巡視確實有保麗龍碎塊(屑),經查係貴公司工程產生之廢料,惟未妥善貯存導致廢棄物飛揚至場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11年12月23日(星期五)前改善完成,改善條件為場內廢棄物應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予以妥善貯存,不得任意飛散至場區外,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12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區公正里東興路三段一六○號九樓之五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牛稠仔段下廍小段140、141-2等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